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系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隶属泉州市司法局,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定会员。
本所徽标以深蓝色作为底色,整体是一个对称的圆形徽标,周围分别以“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中英文名称环绕,体现本所庄重、博广、团结、进取的精神面貌,中心部分由三面盾牌交叉组成,蕴含设立人办所理念:
其一,“三面盾牌”交叉而立,形成巨大的盾牌矩阵,寓意我所致力为当事人构建多重保护屏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二,“三面盾牌”交叉而立,象形中华汉字“人”字,寓意我所“以人为本”和讲求团队协作的管理理念。
其三,“三面盾牌”交叉而立,犹如中华汉字“品”字,寓意我所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品格为当事人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打造品牌律师所。
本所主要业务范围:
诉讼类: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常见有交通事故、雇员劳务人身损害、婚姻家庭财产、借贷担保、劳动争议以及民告官等纠纷案件);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等业务……
非诉讼类: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调解、仲裁、申诉活动;代理公司上市、股权并购、商务调查、谈判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文书合同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