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本所秉承“专业、协作、品质、品牌”的执业理念,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欢迎加入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网站!
 

招聘启事
一、执业律师(若干)
职位名称:
专职律师
招聘人数: 若干
工作年限: 不限
工作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资质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不限,形象气质良好;
2、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及较强口头沟通能力,擅长书写各类法律文书;
3、已取得律师执业证;
4、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5、面试合格后能保证工作时间一年以上;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的从业投诉记录。 

二、律师助理(若干)
职位名称:
律师助理
招聘人数: 若干
资质要求: 通过司法考试
工作年限: 不限
工作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岗位职责:
1、 协助律师处理相关业务;
2 、办理事务所交办的工作;
3 、在律师指导下进行法律调查和研究;
4 、准备客户的各种相关法律文件;
5 、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

三、财务人员
职位名称: 财务管理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不限
工作年限: 不限
工作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
任职资格:
1、财务,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任职资格;
2、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
3、熟悉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
4、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能力,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
5、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

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简历及个人生活照片以正文形式通过邮件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谢律师          电话:13960351166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龙苍嘉园商住楼1幢302室 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



 


我所主任谢竞忠律师应聘以下单位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1.泉州源利鞋材有限公司
2.泉州佳益模具有限公司
3.泉州展益模具有限公司
4.惠安京华织唛有限公司
5.泉州市锦盛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6.惠安县市场服务中心
7.泉州兴源典当有限公司
8.福建坚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9.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10.泉州市华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1.泉州市东日电器发展有限公司
12.惠安德祥工贸有限公司

13.福建泉州共辉石材工艺有限公司
14.泉州市惠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15.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6.香港佳美集团
17.泉州圣莎拉商城发展有限公司
18.福建省闽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厢区霞林片区改造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部
19.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泉州奇星机械有限公司


 
公告栏
法学理论
新闻消息
本所动态
地 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
镇龙苍嘉园商住楼1幢302室
电 话:0595—27552233、27551133
传 真:0595—27551133
 
您当前位置-首页-本所动态  
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未及时删除侮辱帖的网络服务商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1  浏览次数:355
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未及时删除侮辱帖的网络服务商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用户提供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人格权,其传播速度快,影响较广,危害大,为法律所不容许。网络经营者有义务净化网络环境,阻止粗俗、侮辱、诽谤、造谣、反动等违法不当言论在网络传播。网络经营者获悉不应传播信息后,就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未阻止,或未及时、有效阻止的,网络经营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郭婷婷律师
      电话:27552233、
15859700895
上一篇:车辆未年检酿事故 商业车险能否免责
下一篇: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开设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而解雇劳动者?
友情链接: 福建省律师协会 福建省司法厅 泉州市司法局 中国法院网 泉州市律师协会 中国法律网 人民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Copyright 2012 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